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沈勇)昨日,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在内的30位深圳市民,被聘担任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将可对全国旅行社、景区、旅游经营者、从业者甚至包括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30名监督员昨日接受市文体旅游局颁证,他们均以国家旅游局名义聘请,聘期两年。据介绍,监督员可监督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垄断市场问题,旅游资源利用是否违法违规,是否存在强迫消费及假冒伪劣等。监督员一旦发现问题,可直接向相关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提出,也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同时,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应持监督员证,不得持证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或者向被监督对象索取任何财、物,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利益。 国家旅游局去年下发通知,决定在全行业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万名社会监督员”,此项制度是中国旅游“515战略”中的重要一环。 (责任编辑 :欧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