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创3D打印骨修复材料及设备的博特生物,获得了最高20万元的补助;由世界领先石墨烯技术团队创立的辉锐科技,获得了最高20万元的补助;填补国内动力电池测试设备领域空白的星云电子获得8.1万元补助…… 新年伊始,福建省科技厅送出了激励创新创业的政策大“礼包”: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每年财政安排200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后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为科技企业、创客等围绕自身研发需要,购买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提供最高20万元的补助,以激励更多企业走上创新发展道路! 当前,全国各地中小微科技型企业都不同程度遇到研发能力薄弱、创新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而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也限制了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效率。面对发展新格局,政府之手如何发力? 强化创新对提高供给质量的支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福建省科技厅出台的《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成为破题的“金钥匙”。 《办法》规定,创新券补助对象分科技企业、创客和省大仪平台单位三类, 明确聚焦创新资源相对匮乏的广大中小微科技企业、创客。其中科技企业,即在福建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小微企业,具体分八种类型;创客即已入住设区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尚未注册企业的创业者;省大仪平台单位即纳入省大仪平台管理且对外提供服务、业绩突出的科研设施仪器产权单位。 《办法》还规定,可申请补助只能用于科技创新购买服务,不支持与自身研发和科技创新无关的,如财务审计、企业上市辅导等商事服务。具体申请范围为符合补助条件的科技企业、创客围绕自身研发需要而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检验检测、创业培训等科技创新服务的支出费用;省大仪平台单位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的设备维修、测试技术咨询的费用。可依已实际支付并取得发票的上述各项费用合计50%内申请补助,申请额不应低于1万元,不得高于20万元。 “从试行情况来看,创新券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共有泉州微柏工业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首次获得了补助金额共1058.7万元。”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创新券的设立有效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全省创业者和科技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推进科技经费使用方向的改革,由于创新券只能用于科技创新购买服务,使财政资金最大化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调动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了创新券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风险,发挥创新券普惠性、广覆盖和申请起点低等特点,给广大中小微企业、创客带来了“及时雨”,既可充分利用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也避免创新项目因资金紧缺而夭折。 ——激活科技服务市场,通过创新券推广应用,结合政府大仪共享“以券考核”的相关政策,一定程度上“倒逼”各类科技服务载体主动为企业服务,有效地提高了提供仪器设备利用效率,推动了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创新券补助成为福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福建省科技厅厅长陈秋立表示,将根据市场创新主体的需要,在创新券补助、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机制和人才保障等方面,增加创新创业有效政策供给,让有限的科技经费用在刀刃上,为中小微企业创新“提挡加速”,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