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娃娃鱼、猫豹……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原本应该在自然界自在生活,如今却成为餐桌上的“美味”,成为满足少数人口腹之欲和虚荣心的牺牲品。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司法部门近日查处了一起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查获即将流向餐桌的穿山甲、熊掌、娃娃鱼、猫豹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500多只,价值高达上亿元。 境外采购境内储藏销售 珍稀野生动物贸易形成地下产业链 2015年上半年,温州永嘉警方获得举报,永嘉瓯北一农家乐有人吃穿山甲。警方调查发现,在温州不少农家乐和高档餐饮消费场所都有私下销售野味的现象。 经过连续多日的观察守候,一个从事野味生意多年,圈内人称“阿俊”的人出现在警方视野里,顺着这一线索一个专门从事野味生意的销售网络逐渐展露出来。 经查,这个“阿俊”的真名姓阚,他所销售的野生动物是从广东、广西等地收购的,以穿甲山居多,有活体和死体。阚某从小就对动物感兴趣,以前曾上山打猎,卖些野货。 后来专门卖蛇、野猪肚等野味,认识了一些在广西、广东的行内朋友,他主要是从广西人李某和广东人尹某处收购,然后销售给温州各地的餐饮场所。“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星期就要进一批货。” 而作为阚某的上家,李某长期在中越边境活动,他从境外低价购入穿山甲、熊掌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然后贩卖到国内各地。李 某等人通过客车把“货物”托运到温州转交给阚某,阚某在温州市区设了两个仓库。一个专门存放活的穿山甲,另一个用于存放冰冻的穿山甲和熊掌。 阚某被抓获时,警方在这两个仓库查获冰冻穿山甲137只以及熊掌57只。 一只穿山甲获利近万元 暴利刺激铤而走险 温州市瓯海区的张某曾因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但是出狱后他又开始重操旧业。 据张某供述,这类野味利润十分丰厚。阚某、张某等人倒卖的“珍稀动物”,均被他们以高价转卖给温州地区的农家乐和餐饮场所,以赚取其中的差价。 一位熟悉行情的餐饮业人士告诉记者,在地下野生动物贸易中,以穿山甲、巨蜥、熊掌最受欢迎。 这些野味在产地捕杀后的价格并不算太高,在境外更是便宜,但是经过各道贩运环节,呈上餐桌时已经变成天价了。 比如穿山甲,在中越边境收购价格仅为几百元一只,可到了餐桌上,价格就高达近2千元一公斤,以一只穿山甲6-7公斤计算,仅一只穿山甲就能给产业链带来近万元的收益。 而巨蜥、熊掌的价格更为昂贵,卖家的获利空间也更大。 在温州侦破的这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穿山甲数量就高达370多只。 野生动物谁在吃?期待“舌尖立法”管住贪婪的嘴 记者调查发现,收购珍稀野生动物销售的大多是一些打着“野味”招牌的农家乐和高档餐饮场所,即便是在这些地方,如果不是熟客,即便找上门去也是吃不到的。 为了掩人耳目,“地龙”(穿山甲)、“五爪金龙”(巨蜥) 代替了原有的动物名称,有的地方甚至只用数字替代。 这些野味价格昂贵,能够吃得起的自然也不是普通人。吃野生保护动物俨然已成为某些新兴富有阶层和官员虚荣性消费、显示身份地位的重要一环。 在这些“老饕”眼中,野生动物是难得的美味和滋补品,可事实上,这些所谓的“野生美味”的营养价值和口味并不比养殖的禽畜好多少,更何况,由于野生动物的宰杀没有相关的检验检疫,吃野味存在巨大的风险。 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曾对穿山甲和巨蜥的活体进行检测,在体内外发现多种寄生虫。此外,还有不少野生动物在捕杀时是用药物捕杀,也会对食用者的身体造成损害。 记者了解到,在温州的案件中,涉案的温州地区17名餐饮业主被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刑责。有网民表示,对吃野味的人也应该追究相应的责任,因为没有市场就没有杀戮。 他们呼吁,有关司法部门应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贩卖、消费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