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部通报的高校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看出—— 高校领导容易在哪“栽跟头” 前不久,教育部通报3所高校4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件,涉及多位高校领导。201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涉及高校反腐的数据显示,2015年共通报了34所高校的53名领导,其中一本院校33人,约占总人数的62%。 警钟敲响,在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大背景下,如何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成为教育系统必须面对的挑战。 “2015年密集通报和曝光了许多高校领导腐败案件,充分表明了教育领域尤其是高校反腐败形势的严峻性。高校腐败案件呈现多发态势,这一原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领域正在成为腐败蔓延的新领域。”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彭新林,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彭新林说,高校领导被密集通报说明,只要有权力就会有寻租的空间,对权力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有可能滋生腐败。通过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释放出强烈信号,对任何领域、任何形式的腐败,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都必须坚决保持零容忍惩治的态度,任何部门、领域都不能忽视监管,教育系统绝不能允许腐败现象的存在。 就在前些天,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3年,周文斌在担任校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工程承建商、合作办学商、设备供应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巨额财物,并挪用公款供他人营利。 高校领导容易在哪些方面“栽跟头”?哪些环节的监督缺失容易造成高校领导腐败?彭新林认为,一些高校在财务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校办产业和后勤、招生考试等领域及科研经费使用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已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 “总的来看,高校领导腐败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招生录取、财务管理、校办产业等领域,这些领域利益、资源较为集中,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因而成为高校领导腐败行为的重灾区和‘高发地带’。”彭新林说,一些学校、学院的党政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即便是集体讨论的决策,他们往往也可以顺利地将个人意志强加在集体决策上。“高校腐败现象也多发于权力监控薄弱处,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缺乏有力的制约与监督”。 彭新林近年来对反腐败案件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据他分析,高校腐败现象有一定的特殊性,涉案领域相对集中,以受贿、贪污为主体,以权谋私、以职牟利、权钱交易的贿赂贪污类案件,长期居于发案量的首位。比如,在科研经费使用领域,普遍存在科研人员通过虚构支出等不法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现象,近年来因贪污科研经费而“落马”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 从已经通报的案例来看,窝案串案高发。这是因为高校相对封闭,腐败分子彼此勾结,结成利益同盟,容易形成腐败共同体,致使高校腐败窝案串案频发,出现“扎堆腐败”现象。 另外,高校违纪犯罪呈现主体年轻化、高层次、高学历,腐败手段智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有的腐败分子在实施腐败行为的同时,就预先设立了严密的防线和反侦查措施;有的则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先进技术违法犯罪,这使得他们的腐败行为极具隐蔽性,发现和查处都有一定难度。 如何预防高校领导腐败现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彭新林建议,要抓住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对高校的基建、招生、财务、采购、校办产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对“人、财、物”权力集中和资金流量大的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 还要不断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现代大学制度中的权力制衡,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健全、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同时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记者 赵秀红) 《中国教育报》2016年2月2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