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济南市教育局制定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进行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治理,专项治理自2016年6月1日至8月31日结束。 据了解,专项治理分宣传教育、全面部署,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全面检查、集中整治三个阶段。其间,将排查重点对象,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区域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的问题。 此外,济南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