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读者陈先生(化姓)通过网络反映,江岸区蔡家田小区A区40栋2单元102室有一家民办幼儿园。他担心其教学不正规影响孩子的成长,而且晚上家长接送孩子挤满楼道,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找到了陈先生提到的幼儿园。附近居民说,幼儿园在此办了快一年的时间了。记者在该幼儿园的门口看到,屋内墙上贴着“阳光幼儿园”的字样,客厅里围坐着十多个学生。开门的黄女士说,她60多岁了,以前是钟家村小学的老师,退休后在八古墩办了一个阳光幼儿园,经营了十几年。现在她带的18个孩子都是熟人介绍的,每天有家长接送。这个幼儿园没有办相关的手续,也没找到合适的场地。 对此,记者致电江岸区教育局和江岸区工商局询问此事。江岸区教育局投诉专班的孙姓工作人员称,在区里备案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是由教育局负责管理。对于没有备案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负责处理。江岸区工商局的吴姓工作人员说,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范围里,没有民办幼儿园这一项。违规办学或是未获市教育局批准私自办学,处置责任单位为区教育局。 记者无奈之下拨打市长专线12345,对方称将核实记者所说的情况,并将该投诉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相关链接:武汉市教育局网站2012年9月27日公布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对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设置规模、办园地点、园舍、消防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办园经费、从业人员和管理规范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http://www.whjyj.gov.cn/news/2012927/n86282487.html)(见习记者 付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