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孕初期接受检查时,若发现胎儿有严重畸形,如患无脑症、遗传性心脏病或脑部出现不可逆转损害,通常选择人工流产。据香港《文汇报》3月7日报道,英国国民保健服务(NHS)负责移植手术的医生在英国器官移植协会年会上提出新建议,指孕妇可考虑让畸胎出生,到医生宣布婴儿死亡后摘取器官捐出,拯救他人生命,纾缓捐赠器官短缺问题。但建议掀起道德争议,有医疗专家批评此举“等同盗尸”,做法残忍。 根据新建议,医生若确定胎儿无法存活,孕妇可选择堕胎或捐赠器官。假如孕妇选择捐出胎儿器官,一旦婴儿出生被确定“脑死亡”,身体会由仪器维持存活,再由医生移除所需器官,提高移植成功率。统计指出,英国约有7000名儿童等候器官移植,过去两年只有11名两个月以下婴儿成为器官捐赠者,当局希望能提高至每年100人。 大奥蒙德街医院顾问医生布莱尔利支持建议,指出每日有3名儿童因等不及器官移植而死亡,他欢迎任何可增加器官捐赠的方法,但不赞成以此作为说服孕妇不堕胎的理由。 英国特威克纳姆圣玛丽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斯坦默斯则强烈反对建议,认为医生若只为能取走器官,要求孕妇产下畸胎,做法令人反感。他批评此建议等同盗尸,将令公众失去对器官移植的信心,认为器官移植声誉已因使用安乐死成人的器官而受损,新建议将令情况雪上加霜。 即使面对批评声音,NHS仍建立负责宣传捐赠新生儿器官的委员会,并指派一名护士长协调教育NHS员工,如何将此敏感建议告知准父母。(实习编辑:彭海艳 审核:谭利娅) (责任编辑 :支艳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