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2月29日电 (张俊)记者29日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安徽出台政策鼓励“老乡进城”,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在当地城镇买房村民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据悉,此次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建立退出宅基地激励机制,市、县人民政府要设立退出宅基地奖励资金,鼓励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对村民自愿退出因历史原因多占的宅基地,村民小组要予以适当补偿,村民小组没有能力补偿的,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村民自愿退出全部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其奖励,并将拟奖励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在村民购买当地城镇住房时一次性发放给村民。 安徽此前曾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也提出对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基于补贴,对已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不强制进行户籍转换;同时,农民还可继续保留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以及其他宅基地的使用权,退出的宅基地在还耕、还林后,新耕地、林地的经营权仍继续归农民所有。 此外,安徽提出,将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对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时限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完) (责任编辑:施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