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政策性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贯彻落实好总行扶贫工作有关方针政策,保证信贷资金的精准扶贫,根据总行《关于做好扶贫贷款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发银发[2016]248号)文件精神,该行逐企业开展扶贫贷款认定工作,其具体做法是: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是农发行当前和今后全行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行下发的扶贫贷款认定工作文件要求,该行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客户部、会计出纳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贷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证了扶贫贷款认定工作按时完成。 二、 扶贫贷款认定情况 截止到2016年9月底,该行贷款余额26554万元,剔除挂账类贷款16538万元(此贷款不在扶贫贷款认定范围),符合扶贫贷款认定范围的贷款10016万元,其中粮棉油业务条线扶贫贷款8116万元;基础设施业务条线扶贫贷款1900元。 该行依据粮棉油业务条线扶贫贷款认定标准,针对不同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状况,对精准扶贫带动人数进行核实。涉及到4家企业,贷款额度8116万元,产业精准扶贫带动人数18人,辐射和带动贫困人口达1000余人。产业精准扶贫带动人数主要在收储企业收购旺季因收购需要临时从该企业附近村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全部属于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按照基础设施业务条线扶贫贷款认定标准,魏县水利局打井队1900万元扶贫贷款,该贷款项目共服务8个乡镇,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数为42049人。 三、扶贫贷款认定的意义 通过扶贫贷款的认定,全面掌握扶贫贷款对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扶持状况,做到有据可查,有档可调,精准施策,为实现魏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造有利的贷款环境和条件。(王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