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 日前,苏州园区某银行业务大厅来了三名不速之客,三名男子霸占了银行的两个柜台要求存钱,每次只存10元,存完后又继续拿出10元,这样离谱的存款行为一直持续了三天。最终,两名男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园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见2015年9月14现代快报) 三名男子所以做出离谱行为,据了解,可能是当事人与银行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满,于是采取了这种方式“出出气”,折腾银行工作人员。但这种做法,显然不足取。这是因为,一方面他们破坏了银行正常的营业秩序。据银行大堂经理称,原本银行开放的两个业务窗口就可以满足客户办理正常的业务。然而,这三名男子将两个业务柜台全部霸占了,直接导致银行业务无法正常办理。无奈之下,银行只好加派人手重新开设了新的窗口。另一方面,妨碍了其他客户办理业务。时下,银行营业网点十分繁忙,客户们办理业务都需要排队,而许多客户还有自己的工作,时间对他们来说十分宝贵。耽误他们的时间,无异于谋财害命。 令人费解的是,当民警依法将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时,面对民警询问,嫌疑人赵某竟回答:“我喜欢这样存钱,这样好玩,我喜欢存钱的感觉。”嫌疑人李某也明确表示,“知道人家等候时间较久,但毫无顾虑”。其实,三名男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即便未造成严重损失,应当收到拘留和罚款处罚。 9月13日,嫌疑人赵某、李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嫌疑人宋某因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良好,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建设法治国家,公民知法守法不可或缺。三名男子逆法而行的的教训,值得更多公民汲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