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郭莹)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标准。同时,要求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 据悉,为了提升北京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市教委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需要组织学校负责人、学生就餐管理人员、食堂负责人、炊事人员以及学校供餐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和营养改善专题培训,人员参训率达到95%以上。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20小时,食堂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40小时。此外,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考核和聘用制度,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及以上考核。有食堂集中供餐的学校应配备一名专(兼)职校园营养师。 通知要求,努力提高中小学食堂供餐比例,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有条件的学校或新建改建学校应尽量在校内开设学生食堂。寄宿制学校要100%建设规范的学生食堂。所有食堂力争实现明厨亮灶。目前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标准。通知还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膳食委员会,将学校食品安全和在校就餐相关工作主动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