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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缩短“再婚禁止期” 半年减至百天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1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日本内阁8日通过一项法案,同意把女性离婚后6个月再婚禁止期缩短为100天。

  不过,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认为,日本“仅针对女性禁止在一定期间再婚”属于歧视,应完全废除再婚禁止期。

  【诉初衷 孩子算谁的?】

  日本民法规定,夫妇离婚后,男方可以立即再婚;但是女方必须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婚,以免生育的孩子血统存疑。

  日本最高法院去年12月首次认定,“再婚禁止期中超过100天的部分违反宪法”。日本政府随即着手修改相关法律。

  根据新法案,女性离婚后的再婚禁止期从6个月缩短为100天;如果女方能够出示医生证明,确定她们在离婚时没有身孕,那么将不必受到再婚禁止期的限制。

  法务大臣岩城光英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希望国会能够在6月1日前批准这项新法案,“此事影响国民生活,我们有必要尽快纠正违宪条款、避免混乱情形”。

  法务省眼下正与日本医学协会商议具体事宜,以尽快敲定该协会为离婚女性出具无身孕证明的具体格式和要求。

  据了解,目前67岁及以上的日本女性不受再婚禁止期的限制;在新法案生效后,这部分人群也无需出具无身孕证明。

  日本民法还规定,女方离婚300天内生育的孩子,被视为前夫的骨肉;再婚后200天后生育的孩子,被视为新任丈夫的后代。

  【属歧视 联合国批评】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7日发布一份意见,批评日本民法中的夫妇同姓、女性离婚后再婚禁止期等规定属于性别歧视,要求日方尽快修改。

  尽管日本最高法院去年12月认定,民法禁止夫妇别姓的规定“符合宪法”,但是联合国委员会表示,日本民法“强制女性婚后冠夫姓”,仍然属于歧视女性,应修改相关法律。

  至于日本女性离婚后面临再婚禁止期、男性则被允许立即再婚,联合国委员会敦促日本方面完全废除该规定,而不是仅仅缩短女性的再婚禁止期。

  这一委员会建议,日本应加强管控助长歧视女性和性暴力的色情产品、视频和动漫等的制作与销售,完善禁止职场性骚扰的法律措施。

  联合国还呼吁,日本把女性法定结婚年龄从“16岁以上”提升至与男性相同的“18岁以上”;到2020年前把国会议员等处于领导地位的女性比例提升至30%。(记者杨舒怡,编辑徐超、王晶,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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