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6月11日电(记者 汪伟)针对部分区域出现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对在销售过程中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企业,要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在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举措中,不仅包括了针对捂盘惜售、炒房囤房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及严格执行公示销控表、明码标价的具体要求,还强化了中远期的房价管控举措。 《通知》明确,各地对化解房地产库存周期低于10个月以下的主城区,或者存在房价上涨明显预期的热点区域,要密切关注房价变化情况,做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储备和工作预案。此外,各地要掌握好供地节奏,管控好土地价格,防止出现高地价、高溢价项目,防止住房价格成本性上涨。 《通知》还提出,各地要严格控制“地王”和“楼王”出现,有效管理预期。在出台调控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划计划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合理引导预期。 (责任编辑:施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