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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别墅层高缩水质量堪忧 业主拒收房18个月未解决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经济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3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6日讯(记者 李方) 眼看距离交房的日子已经过了18个月,但由于层高缩水、无验收报告,以及地下室渗水、墙壁返潮等一些列质量问题迟迟未解决,河北唐山的王先生只能远望着自己花了500多万买的万科·红郡别墅无法入住,“住这样的房子太闹心了,质量没保障,层高没保障,我花了大价钱就是看重万科的产品品质,现在万科却连解决问题的诚意都没有。”

“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合格证”等栏均为空白

  层高缩水一米多 万科两次推脱

  唐山万科·红郡为高档别墅区,由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唐山南湖生态城,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据了解,该项目是万科进入唐山的第一个纯高端项目,最低总价350万元。

  2010年10月,王先生花费500多万购置了万科·红郡一套别墅,合同约定万科应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然而,由于层高缩水、无验收报告、地下室渗水等一系列问题,王先生至今仍未能入住。

  “最大的问题就是三层层高问题,本来3米3的层高缩水到2米1,还是卧室,我1米8的个子,住着多压抑啊!”王先生表示,他与万科所签的购房合同约定,“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层高为3.30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附属用房层高3.00米。”然而,待交房时,三层实际层高比合同约定的差了1米多,而万科方面先后两次用不同理由推脱,拒绝解决。

  王先生表示,第一次找到万科协商时,万科以“坡屋面建筑:按建筑物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为依据,认定王先生所购别墅坡屋顶部分的层高超过3.3米,王先生当即表示,“建筑物高度”并非“层高”,万科偷换了概念,试图蒙蔽业主。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层高为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层)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依着这个准则衡量,万科给的坡屋顶高度仅仅只有2米1。”王先生说。

  在王先生反驳了万科的说法后,万科又拿出一份《合同补充协议》,称已对层高的约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而王先生表示,万科从未向他出示、告知过此补充协议,他没有签字按印确认,也没有万科加盖的公章和齐缝章。

  “万科第一次偷换概念,但我又不是问你楼有多高,一看唬不了我,第二次拿补充协议来说,但这个协议我根本没看见也没签字,实际上就是推脱嘛,说白了‘我万科就不讲理你有什么办法’,就是这种态度。”对于万科两次推脱拒绝处理的态度,王先生非常气愤。

  质量问题频发 反复修理仍未解决

  对王先生来说,闹心的远不止层高问题。他告诉记者,万科本该于2011年12月交房,但由于发现了这一系列质量问题,王先生也就没有收房,而在万科修理的过程中又不断出现新问题,于是出现连续、反复地修,地下室渗水的问题基本上修了3次,王先生上一次去看的时候还没有完全修好,地面和墙壁边缘处仍有返潮。

  此外,卧室、卫生间、客厅墙壁开裂,虽然缝隙不是太大,但是是墙体开裂,粉刷一层也无法掩盖。王先生指出,还有混凝土里有泡沫,厨房和客厅的钢筋生锈的问题,不一而足。

  王先生透露,万科·红郡一期121户中,目前大概还有一半的人都没有收房,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同为万科·红郡一期业主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和王先生在一排,存在的问题几乎和王先生一模一样。陈先生表示,他花费近500万买了这套房屋,和王先生的房屋结构一样,同样有三层层高缩水、地下室渗水的问题。

  “我的地下室漏水,万科过来刨开了修,反复施工,从五一修到十一,现在大面上看着差不多,但是局部还是返潮。”陈先生说。

  记者查阅万科·红郡相关资料,发现此前就有媒体曝光过万科·红郡的质量问题,如地基塌陷、墙体开裂、屋顶漏水、地下室返潮等,让业主们十分苦恼。

  据河北新闻网报道,万科·红郡业主鄂先生装修时发现别墅小院地基塌陷,通往小院的露台及楼梯全都塌陷并断裂,院墙多处断裂,就连院墙上面的铁栅栏都裂开了。鄂先生请了专业的工程人员,打开了一堵填充墙,结果发现,两个墙连接的钢筋有的没有连接到承重墙,有的连接到了但是深度不够,钢筋一拉就从承重墙里出来了。

  工程人员表示,按照工程标准,填充墙与承重墙之间的连接,应该有植筋、拉拔试验等多道工程手续,但是从打开的情况看,应该是拉拔试验没做或者不达标。

  据唐山晚报报道,万科·红郡业主赵女士的房屋多处墙表面裂缝,赵女士找工人敲开一层玄关一堵墙的表层,发现墙体结构钢筋暴露出来,且已经生锈。赵女士表示,她于今年3月动工装修房子,也是从那时候起接二连三的出现质量问题。

  交房无验收报告 近半数业主拒收房

  除了层高问题和质量问题,最让王先生感到无法接受的是万科交房时并未出具相关部门的验收意见。“质量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有些地方可以修,我倒是没特别意见,但最关键的是,万科交房的时候没有经过验收。”

  记者在这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看到,该项目于2011年12月26日按规定备案,但其中的“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合格证”等栏均为空白,并无相关核发单位的意见、签字或盖章。

  王先生表示,他曾多次通过函告、电话、面谈等方式要求唐山万科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合格证、质量监督(或验收合格)报告等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但万科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能提供上述资料,而公司的人也换了一批又一批。“不符合交房条件,凭什么叫竣工了呢?你应该达到交房条件、合同约定的产品给我,我才能验收。”

  在与万科多次沟通的过程中,王先生认为现在万科属于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王先生称,万科·红郡之前的项目经理曾放言“你们不要听律师忽悠,我们万科打官司是不会输的”,这让王先生及其他有问题的业主非常震惊。

  “相对来说购房人都是弱势,接下来我们还会继续谈,但万科总要表现出一定诚意,才能谈下去。”王先生透露,万科·红郡一期121户中,大概还有一半的人都没有收房,有关层高的问题,或诉诸法律途径。

  律师:附件合同未签字不生效

  大成律师事务所邱依律师表示,购房者在合同尾页签字是对之前合同的认定,如果还有补充协议也须签字,“这个举证责任在开发商,因为购房者没办法举证说我没见过这个协议,而是由开发商来举证购房者见过这个协议。一般签字了就说明购房者见过并认可,没签字是没有效力的。”

  律师指出,首先,附件合同没有签订就没有生效。其次,即便签了字,当中仍有可以讨论的地方,因为这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比如对层高的理解是什么,如果购房者对补充协议里解释的层高不认可,就可以主张通行的行业准则,“格式合同条款有争议的话,一般作出有利于对方(购房者)的解释。”

  此外,律师还表示,由于开发商的质量问题导致没有按期交房,过错和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在买房的过程中,购房者往往是相对弱势的群体,信息不对称,没有话语权。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签合同时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尤其是交房期限、质量保障、验收标准等问题,以及一旦违约要承担哪些责任,“如果违约成本比较高,开发商在这些事情上也就不会那么轻率。”

  目前,房地产市场仍旧是偏卖方的市场,合同条款相对放松,开发商没写清楚的东西,消费者并不会太坚持。对此,律师建议消费者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在维护权益的时候不要单个对抗,而是发挥业主委员会、区委会等团体的作用,同时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反映,保障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刘朋)

责任编辑: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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