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日电(吴晓琴)记者从长城汽车官方获悉,全国人大代表王凤英2016年“两会”议案建议今日公布。王凤英认为,目前我国在用车管理及相关税费法律政策仍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她提出了高速公路收费周期过长,停车收费管理乱象丛生,数以亿计的停车费去向不明等六大问题,同时给出了相关的建议。
背景:我国刚刚步入汽车社会,配套“软”环境建设尚不到位 目前,国内机动车保有量接近2.8亿辆,私家车保有量逾1.4亿辆,汽车千人保有量约为117辆,接近国际平均水平。从总体上看,我国已全面进入汽车社会。而且我国公众对汽车的需求尚未达到顶峰,汽车保有量势必会在未来10-15年内持续保持千万辆以上的净增长,照此趋势,我国成为“车轮上的国家”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届时,人们的生产和出行方式、居住选择、城市和乡村结构、生活方式、休闲方式、消费结构、商业模式等也将随之改变。这种社会活动节奏的变化,还会对社会关系等方方面面产生直接的影响。 然而,我国现阶段的汽车社会“软”环境,尤其是用车环境与发达国家依然存在较大差距。车主用车便利性差,各环节的税费负担较重等问题,直接制约了汽车社会的运行效率,不利于我国汽车社会的发展。 问题:现行用车管理及税费制度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现象 1、车船税的制度设定存在不公平现象,不利于鼓励车主少用车。 现行的车船税制度,其缴纳额度与车辆排气量相关,而与使用强度无关。这种制度设计不利于鼓励车主少用车,有待改进。 2015国家修订后的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费标准,仍以排量作为征收税费价格的唯一标准,这种设定存在着一定弊端。对车主来说,即使一年不开车,也要交同样的车船税,这是不公平的。因为不同的行驶里程对道路、环境等公共资源的占用显然是不同的,大排量车有可能行驶里程很少,而小排量车也可能具有很高的用车强度。 2、高速公路的收费周期过长,明显超出合理范畴,应当根据城市发展适当调整,加以优化。 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数超12万公里,它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只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中型城市对外地人口的“虹吸作用”日趋明显,城市行政区域在过去十几年中不断扩大甚至发生变化。这导致部分高速公路成为了用于连接城市内的主要干道,与其当初规划的道路属性完全不同。 以北京的京通快速为例,很多年前修建的高速公路已经是市内主干道,但高速费仍然照收不误,不仅收费本身不合理,而且早已成为加剧交通拥堵的“罪魁祸首”。其收费的法理依据急需修改。 3、燃油价格定价机制没有与车辆使用强度挂钩,是对用车强度低者的变相惩罚。 我国是一个资源匮乏国家,为提高公众的节约资源的意识,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资源配置、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国家已逐步推行水价、电价和燃气价格的阶梯式收费管理制度,然而这一制度尚未进入燃油领域,当前的燃油价格调控管理方法无法有效引导人们的用车出行习惯,并事实上起到了鼓励用户提高汽车使用强度的作用。 因而对于用车强度低的用户而言,这是一种变相的惩罚,既不公平又不合理。如何合理调控车主的用车强度,有效控制汽车对石油产品需求的高速增长,就成为了国家能源战略安全中的重要议题。 4、现行车辆年检制度依然存在不合理,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资源浪费。 从2014年9月1日起,我国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这一措施方便了车主,但还是存在一些不必要的障碍,有待改进。“免检”只是免除了车辆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要求,机动车所有人还是需要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 该项制度的便利性还可以进一步提升。因为机动车所有人亲自前往申请领取检验标志的要求,并非完成车辆年检合格的必要前提。 5、各大城市停车收费管理乱象丛生,效率低,数以亿计的停车费去向不明。 停车费已经成为车主负担的一项重要用车成本,停车难也成为中国大城市交通的普遍问题。近年来,停车收费领域的乱象,如停车位设置透明度不足,停车场所管理无序,停车收费去向不明等,受到各界广泛关注,急需有效管控。 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停车场所规划、停车收费管理、停车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均需从法律、政策层面进行有效的规范约束。 6、拥堵费征收需要前瞻规划,需要相应法律政策支持 交通拥堵已成为国际性难题,造成原因是多重的。根据国际部分城市的先例,收取拥堵费起到有效抑制交通流量的作用。但其开征前提条件、收费标准等设置,均需法律政策层面的支持与界定,不宜再使用行政规章替代。 建议:破除制度障碍,修改完善用车管理相关税费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