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刘志庚 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早前报道: 刘志庚检查韶关地区春运工作 2016-02-04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昨日,副省长刘志庚率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韶关检查督导春运工作,重点检查了广州南站、京广高铁广韶段、乐广高速韶关段和京港澳高速粤境北段,详细了解了高铁运输组织、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情况,现场听取了韶关市政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广铁集团公司等单位的春运工作汇报,并代表省政府向奋战在春运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 刘志庚强调,目前春运已经进入客流车流高峰时段,韶关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这三项核心任务,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平稳度过节前春运客流车流高峰。二要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要重视应急处置,加强管控和疏导力度,科学应对和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四要做好便民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提供高效、优质、温馨的服务。五要加强部门联勤联动,加强统筹协调,齐心协力做好春运工作。六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路况、票务、天气等信息,为广大旅客出行及时提供指引。
刘志庚简历: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 1973.10-1979.08 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1983.07 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 1989.03-1990.02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2-1991.12 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1992.12 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1993.08 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1995.07 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07-1995.08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 1995.08-2002.04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2004.02 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2-2004.03 东莞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 东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2004.05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5-2006.03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3-2006.04 东莞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4-2006.05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6.05-2011.11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东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1- 广东省副省长 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