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何伟杰、实习生蔡凡报道:羊城晚报近日接到读者报料称,广州越秀区先烈中路云鹤北街27巷3号的居民因加装电梯出现纠纷。大楼加装电梯一事,在规划部门已下发了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仍遭到低层业主反对。低层业主表示,电梯拟建在该楼宇的化粪池之上,他们担心工程会影响楼宇安全。 低层业主: 电梯建在化粪池上无法接受 云鹤北街27巷3号是一栋八层老楼,高层住有不少老人家。早在2016年,大楼业主便开始酝酿电梯加装事宜。2017年初,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下发了该楼宇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间批前公示》。增设电梯的位置在楼梯口正前面2.7米的人行道上,规格是2米×2米。但这个方案遭到了102号居民的抵制,方案流产。但高层业主并没有放弃电梯加装的念头。2017年11月,大楼业主决定把电梯改为2.1米×1.15米规格的微型电梯,并最终在今年6月份拿到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而,这个方案再次引起了低层业主的不满。据102号居民孔先生表示,电梯加装的位置底部恰好是大楼化粪池的所在位置。他们担心,电梯加装会影响到化粪池的容量以及造成下水道堵塞。“之前我们旁边2号梯加装电梯时,就导致我们家污水出现倒灌。”对该方案提出反对意见的还有101号的住户朱先生以及302号的住户林婆婆。朱先生表示,电梯加装很可能要把化粪池移到自家房屋门前,他对此无法接受。林婆婆也对电梯加装会改动化粪池的问题表示忧心。 据了解,今年4月,在居委的协调下,正反方曾就此方案召开过协调会。除了提出要解决化粪池等问题之外,102号住户们还提出电梯加装会导致房价贬值,要50万元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并未达成共识。 低层业主表示,协调会后,他们的意见并未得到进一步反馈,也没看到具体的施工方案。“我还以为最后不会搞了,直至看到《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才发现相关部门竟然已经批下来了”。 高层业主: 加装未造成严重遮挡不予补偿 对于低层业主的部分质疑,该楼宇加装电梯筹备小组近日以书面形式作出公示。该小组认为,他们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相关规定,已经满足了“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此外,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加装的电梯并没有对持反对意见业主的房子造成严重遮挡,也没有侵犯他们的所有权和相邻权。因此,他们进行加装电梯可以不再需要与反对业主达成共识,也不需要对他们进行经济赔偿。 官方回复 对许可证有异议 可行政复议维权 针对此事,越秀区国规局一位经办人员表示,经过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实地考察,该大楼电梯加装工程并不影响大楼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在综合了街道和居委会所作出的协调意见之后,规划部门最终下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整个过程是依法依规的。 不过她表示,规划部门只是对整体的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以及是否属于严重遮挡等因素进行判断,至于化粪池这类具体的问题,可能需要施工单位在设计过程中进行风险规避。她坦言,居民提到的下水道堵塞等风险确实是合理诉求,目前规划部门已发文给当地街道,希望能进一步协调该大楼的电梯加装工作,确保加建电梯不能影响住户正常生活。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住户还是对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工作人员透露,目前越秀区审批的电梯加装案例已经超过1000宗,然而类似上述纠纷的情况其实并不少。“因为电梯加装,我们每天承担了大量的行政复议,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去上庭。”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