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一直是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老大难问题。根据普益财富的最新统计,7月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共计7014款,其中公布到期收益率的产品有3532款,占比仅为五成。 尽管针对银行理财产品披露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早在2013年7月就曾推出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力求加强银行对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度,但来自研究机构的监测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并未明显改善。 根据普益财富的数据,今年二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为32910款,发行规模估计为19.75万亿元,而信息披露方面则问题多多。首先,从量上来看,信息披露数量严重匮乏。二季度中,纳入监测的银行共有297家,其中上海银行、吉林银行、中原银行等200余家银行在运行产品信息披露上得分均为零,甘肃银行、内蒙古银行、淮海银行等100余家银行在到期产品信息披露上得分均为零。 银行信息披露究竟为何难以透明?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部分银行会选择性披露。尤其在结构性理财产品上,由于此类产品收益波动较大,一些产品不能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会引起投资者和市场关注,所以银行索性对到期收益率信息封闭起来不做公布。 普益财富研究员匡宸郗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有效的信息披露能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投资决策。而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现状堪忧,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空白的双重作用下,使得市场产生了大量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造成银行“刚性兑付”、理财产品“飞单”等诸多问题。 “只有银行真正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充分的信息披露,将选择权交到投资者手中,让其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自由做出投资选择,投资者才会心甘情愿接受可能的风险。”匡宸郗说道。(孟凡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