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于香港)于2007年9月25日在东莞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非金属制品模具;冲压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汽车、摩托车模具;电子专用测试仪器;手机外壳;塑胶五金制品。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移动通信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电力电子器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设立内设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通讯终端设备模具、塑胶五金制品。公司去年发布招股书,拟于深交所上市。细观公司招股书发现,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过高、实际控制人一股独大、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毛利率下滑等风险。 上市前突击分红遭质疑 招股书显示,东莞捷荣在准备上市前夕完成了一次突击性质的股东分红。资料显示,东莞捷荣2013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将2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分配给公司股东,其中向捷荣集团分配180,000,000 元人民币,向长城开发分配20,000,000元人民币,剩余142,399,865.54元人民币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公司账上存有大量未分配资金,公司为什么还要上市募集资金?一方面在启动上市方案募资,为什么又在上市前突击派发红利? 毛利率逐年下滑 盈利能力下滑趋势明显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6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06%、25.18%、24.19%和21.88%,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生产工序延长,产品及成本构成发生变化导致毛利率下降,以及人工成本上升、客户结构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所致。虽然公司拥有良好的成本管理体系及一定的成本转移能力,但是上述局面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持续存在,公司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 发生坏账风险大 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及201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782.18万元、22,455.59万元、21,744.65万元和42,246.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86%、21.60%、17.96%和29.22%,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发行人近年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尽管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均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且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但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如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拖欠本公司销售货款,将对本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股权结构不合理 一股独大藏隐患 从招股书上来看,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晓群女士通过立伟香港持有捷荣集团100%股权,捷荣集团持有发行人70%股份。赵晓群女士持有捷荣汇盈70.59%股份,捷荣汇盈持有发行17%的股份。赵晓群女士合计控制发行人87%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仍有绝对控制权。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决策及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加以控制,从事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活动,将对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客户集中度过高 生产经营不稳定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1-6月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分别为76710.19万元,140976.70万元,190481.37万元,99449.89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84.41%、84.03%、86.49%、81.41%。客户集中度过高将给发行人带来经营风险,一旦某个主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消费电子产品更新快 公司业绩或剧烈波动 公司属于精密模具及结构件制造行业,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产品行业。消费电子产品具有时尚性强,生命周期短,更新速度快的特点,不同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结构的变化周期相对短于其他传统行业。一项新技术的运用或一款新产品的发布,就可能掀起一股新的时尚与消费潮流,并对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带来时分重大的影响。如果公司未来在市场研究、技术革新、工艺创新以及资源投入等方面不能持续紧跟市场发展的节奏与脉搏,或者公司公司的主要客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低位,会导致公司产品销量的萎缩,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因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更新大幅下降的可能。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未来经营业绩存变数 2011年11月17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44000294),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实际于2012年度、2013年度享受了该项所得税优惠政策。2014年8月,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复审公示期已结束,处于备案阶段。公司执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资格有效期内具有连续性及稳定性,但若未来公司在有效期满后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1年11月17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44000294),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实际于2012年度、2013年度享受了该项所得税优惠政策。2014年8月,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复审公示期已结束,处于备案阶段。公司执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资格有效期内具有连续性及稳定性,但若未来公司在有效期满后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巨大 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为塑胶粒子、油漆、五金外观装饰件及镁合金框架等,占公司营业成本比重较大。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公司直接材料投入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6.52%、61.11%、60.92%和61.07%,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