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记者高柱 李娜)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省总于1月29日下发《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简称《通知》),就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发放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强调,要科学编制基层工会年度收支预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结构,把更多经费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基层工会日常支出要根据上级工会批准或备案的年度预算,坚持重大经费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通知》提出有关费用开支标准。国家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和对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对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应控制在学员总数的10%以内,奖励金额应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