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又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农民工在讨薪时,经常采取一些非理性的讨薪方式,即“土”方法,包括封堵路口、跳楼、爬塔吊等过激行为以及破坏生产、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 农民工为何弃合法手段不用而采用“土”方法讨薪?据记者了解,由于工资拖欠问题与工程款等经济纠纷相交织,加之施工企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使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难度增大。 对于农民工而言,一方面,合法途径维权成本太高。异地讨薪取证难、诉讼程序复杂、诉讼周期长,加之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再加之有关部门态度冷漠、相互推诿,一些农民工多是出于无奈,才采用各种“土”方法。 另一方面,农民工通过一些极端的方法讨薪也是为了吸引大众和媒体的注意,希望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敦促欠款方将工资款项结清。 但石家庄市工伤职业病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张士谦律师表示,这些“土”方法其实并不灵,反而可能导致农民工自身受到二次伤害,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农民工还是要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讨薪。 非法拘禁包工头 5名农民工被判刑 据媒体2014年6月10日报道,为了讨要劳动所得,家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赵某等5名农民工没有通过正当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而是将包工头挟持至宾馆,限制其人身自由,逼其支付欠薪。此后,临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赵某等5名被告人7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点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即便包工头欠薪属实,但其仍享有人身自由权;虽然赵某等人的目的只是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但因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涉嫌犯罪,不得不面临牢狱之灾。 爬70米塔吊 因扰乱秩序被拘 据媒体2014年12月19日报道,12月14日,44岁的农民工王某某为讨要3万多元的工钱,爬上了贵州省独山县新街口项目建筑工地约70米高的塔吊末端,经过两个小时的劝说,终于将该男子安全地从塔吊上劝下。目前,王某某在相关部门帮助下已拿回被拖欠的工资3.44万元,但因爬塔吊扰乱公共秩序、单位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点评】据了解,事发时,王某某爬塔吊行为引来大量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警方不得不对事发路段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交通管制,新街口工地被迫停工半日。鉴于其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单位秩序,警方决定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讨薪不成,反被拘留,何苦呢?因此,广大农民工兄弟在讨薪时,切莫采取过激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