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由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联等10部门制定的《甘肃省实施〈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方案》及2016年工作计划,正式印发实施。 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该方案要求,到2020年,甘肃省、市、县三级普遍成立政府牵头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完善,各市州都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县(市、区)综合医院设有精神卫生科,乡镇(街道)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精神卫生服务,社区(村组)卫生室都有1名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在陇东南、河西、兰州等地区各新建1所强制医疗所。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民营精神专科医院、心理咨询机构参与相关工作。全省每个县(市、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10万人口;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到2020年,甘肃省将通过开展儿童、青少年、孕产期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省级和70%的市州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70%以上的县(市、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 今年我省将建立甘肃省级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省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和兰州、天水、武威、定西、平凉、白银6个培训基地的技术优势,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临床医生分批开展为期1年的专业培训,每年为全省综合医院精神科培养80名精神科执业医师,每市州每年达到4~6名。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至2016年底,各乡镇(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全面达到国家要求。 收治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基层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建立肇事肇祸等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患者多次肇事肇祸仍不能落实收治管控措施的,各级综治组织要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特大案(事)件的,依法依纪查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救治救助不力、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和单位,严格实行挂牌督办、专项整治,限期解决问题,并将这项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 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参保 各级民政部门对贫困、流浪乞讨和无监护人及外省籍或暂查找不到原籍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社会救助,通过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多种渠道,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并做好外省籍患者治愈后送回原籍等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或通过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或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