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医院专家张峰谈新生儿疫苗接种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 (曾璇) “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重点关注对象,特别是脆弱的婴幼儿。人民网健康访谈节目近日邀请了北京儿童医院儿童保健中心主任医师、特级专家张峰,为广大网友解答有关婴幼儿疫苗接种的各种问题。张峰表示,部分家长认为一类疫苗比二类疫苗要好是一个误区。 访谈中张峰首先提及了给新生儿接种疫苗的必要性,“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程序来说,所有刚出生以后的新生儿都应该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的要求接种各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乃至最终消灭传染病一个最经济、最简洁、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对于小婴儿,刚出生之后,一是其本身的免疫功能没有完全建立;再有一个,其从母体带来一些胎传的抗体,虽然可以给他起到一定保护作用,但是到了一定年龄,胎传抗体就消失了。因此对于婴儿来说,免疫功能会有一个空窗期。特别是在寒冷冬季,孩子本身的免疫功能从这几个方面讲都没有健全,更容易受到一些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侵袭。” 张峰同时也给出了孩子两岁之前大致需要接种疫苗的次数用以作为参考:“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要求监护人必须给孩子接种这些疫苗,我简单算了一下,大概有19-21剂次。现在我们国家还有一个二类疫苗,也就是在国家免疫程序规定之外的疫苗,家长可以自选的,如果加上这些疫苗,大概两岁之内需要接种31-35剂次的针。” 对于很多家长认为一类疫苗比二类疫苗要好这样一个认知,张峰表示这是一种误区,她解释了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概念:“一类疫苗,我们现在也叫计划类疫苗,实际上包含了三部分,第一部分就是我们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所规定孩子必须接种的;另外,还有一种一类疫苗,比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了在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之外,根据它自己区域的特点额外增加疫苗;第三部分的一类疫苗,比如我在这个区域,可能突然发生了一个小的疫情,我们需要在这个疫区里做一些应急接种,这也属于一类疫苗。一类疫苗是国家要求受种者必须接种的,这就要求监护人必须给孩子接种。此外,疫苗费还有疫苗接种费是不需要受种者来支付的,这是一类疫苗。” “二类疫苗,指的是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规定以外的疫苗,需要受种者自己支付费用,自愿接种,国家不强迫。为什么现在我国有一类、二类这个分类呢?主要是鉴于现在目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没有达到那么强大,而且我们国家人口也太多了,国家可能从经济上不能负担这一部分,所以就把它分为一二类疫苗。所以,一二类疫苗实际上只是一个行政的划分,而不是医学上的划分。此外,二类疫苗实际上在某种情况下,是一类疫苗的一个补充。比如有些小孩可能对牛奶蛋白过敏,有些孩子存在细胞免疫缺陷,像这样的孩子,肯定不能用口服的脊髓灰质炎疫苗,也就是OPV,因此只能用二类疫苗,像IPV和含有IPV的五联疫苗都属于二类疫苗,只能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这种情况下,二类疫苗可以作为一类疫苗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一个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