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短暂晴空与雾霾污染的交替成为京津冀天气的真实写照。进入10月后,北京重污染过程频发,至今已拉响三次重污染黄色预警,且遭受雾霾影响地区已由京津冀扩展至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地。雾霾频至再次引发人们对于空气质量和自身防护的极大关注。为此,在我国首个民用PM2.5防护口罩标准正式实施半年多之后,我们再次为您详解制定始末,并发布企业参与和市场消费消息,提请相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严控商品质量、关注呼吸安全。 2016年1月18 日,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这是我国第一次针对PM2.5防护口罩发布团体标准,也是首个正式向社会发布的可以有效防护雾霾危害的口罩标准。《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提出,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归口管理,经我国安全防护用品行业专家、防护口罩生产企业及相关科研部门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历时近两年时间制定完成,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准甫一发布,即刻引起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政府网等国家级媒体的连续追踪报道。 雾霾的主要构成物PM2.5,即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据《2014-2019年中国口罩市场监测及投资前景研究报告》表明,近几年来我国口罩需求量的年增长速度均高于15%,未来3-5年内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然而,尽管PM2.5防护口罩市场前景广阔,但由于一直没有民用PM2.5防护口罩的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使得我国PM2.5防护口罩市场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山寨”口罩充斥市场。许多在售的PM2.5防护口罩没有统一标识,质量参差不齐,品牌鱼龙混杂,既让消费者难以选择,更使其健康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工业防尘口罩被大量误用,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健康隐患。市面上的口罩大多是参照工业用防尘口罩标准和医用口罩标准,还有一些执行的是以N95等开头的美国标准,或是FFP开头的欧洲标准。但这些标准都不适用于民用口罩,如工业防尘口罩有着严格的佩戴条件限定,使用时间超过 4 小时后,就容易造成头晕等身体不适状况。因此,我国亟需制定普通民众适用的 PM2.5 防护口罩标准,以促进 PM2.5 防护口罩行业规范、良性发展。 为此,2014年初,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提出,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组织行业有关专家、国内主要口罩生产企业及相关科研部门开始起草《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该标准的制定,一是能够引导和规范企业对PM2.5防护口罩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二是能为质监部门对PM2.5防护口罩的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该标准的发起和制定是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作为全国性行业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具体行动。改革措施中指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据此,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制订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团体标准的合法地位。 值得强调的是,除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外,推荐性标准(GB/T)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企业单位可自主性的选择参照,推荐性标准跟团体标准,在法律地位上是均等的,不存在谁替代谁的关系。国家提倡深化标准改革,鼓励具有市场活力的团体标准的制定,团体标准在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更为规范、有效,团体标准具有反应快、适应强等特点,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和市场适应力。 为方便消费者识别符合《PM2.5防护口罩》团体标准的口罩,以防假冒伪劣产品,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制定了标准的实施细则,授权符合该标准的PM2.5防护口罩在包装上使用特定标识,并委托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抽查,以维护该标准和特定标识的权威性。真正做到让消费者认识标准,监督企业执行标准,弥补了我国民用PM2.5防护口罩的标准缺失,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