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化妆品店的李某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为了拉住客人生意而答应她代售的境外药品,会被平阳食药监局认定为假药,自己也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平阳县检察院起诉。 记者从平阳县检察院了解到,李某在平阳县鳌江镇经营一家化妆品店,2015年9月中旬,一个女顾客来到她店里,希望李某能让她把“肚痛健胃整肠丸”、“强力无比膏”、“安美露”等5种香港才有卖的药品放在店里销售。李某称,因为那个女客人曾在她店里买化妆品,为了对方能够继续照顾自己家的生意,就答应代为销售。 9月24日,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李某的店里检查,查获了这些标有香港药品注册文号,属于港澳台地区的药品。 经办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而李某销售的“肚痛健胃整肠丸”、“强力无比膏”、“安美露”必须经过批准却未经批准便进行生产销售或进口销售,故其行为已涉嫌销售假药罪。 此外,检察官还表示,李某虽然在审查起诉阶段辩称,自己并不清楚销售境外药品会构成销售假药罪,但并不影响够罪的问题。现实中许多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许多微商、淘宝电商在网络上代购境外药品,若相应的药品未经批准,同样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