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万科2月19日晚间发布停牌进展称,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公司除与前述潜在交易对手继续谈判之外,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A股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 同日万科公告称,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13.43条关于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应预先披露董事会召开时间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公司谨此公布公司将于2016年3月11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第十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 (责任编辑:李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