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4日讯 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发改部门了解到,针对个别媒体对东莞市部分楼盘调整备案价的情况作出“放松限价”的报道,今日,东莞市住建、发改部门联合发声明称,经有关部门核实,报道中提及的备案价格调整,严格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同时相关部门表示,东莞市房价备案相关措施要求并无放松,并将视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优化完善。 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个别媒体报道东莞市“放松限价” 有关情况的声明 近日,个别媒体针对我市部分楼盘调整备案价的情况作出东莞“放松限价”的渲染性报道,市住建、发改部门高度关注,并迅速核实相关情况。经查,报道中提及的备案价格调整,严格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即:已备案的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为20天,下浮幅度不限;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间为180天,调高幅度不得超过基准备案价的5%。在此,我们明确,我市房价备案相关措施要求并无放松,并将视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优化完善。我们重申,我市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断完善各项调控措施,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施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