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昨日发布,境外个人持工作签证且在京无房的,可在京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取消了须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时间限制。 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月4日起,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的,可在北京购买一套自住房;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可在北京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此前规定,境外个人在京购买自住房,须满足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要求。新京报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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