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讨会形式代替信息披露,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沪深交易所对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发力。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止到1月25日,两个交易所今年已经发出85份罚单,其中,上交所开出62份,深交所开出23份。 值得关注的是,*ST常林领到了两张罚单:上交所分别于1月18日和1月19日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和监管关注。 其中,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称,经查明,*ST常林存在两项违规事实:一是公司未及时发现重要参股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情况,其股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二是公司重要参股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披露不充分、不及时。 鉴于此,上交所决定: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公司董事长吴培国、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伟炎、时任公司副董事长蔡中青予以通报批评。 1月19日开出的罚单中,予以监管关注的对象则是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梁逢源。被罚的原因是公司对重要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及时发现并防范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风险事项,相关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不充分,并导致其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告未能及时提示公司当年业绩可能亏损。 上交所称,梁逢源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以研讨会形式代替信息披露,发布公司经营性预测信息,这同样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广州的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就因此受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关注。 与此同时,《证券日报》记者通过统计发现,上交所还对22家公司开出的是“监管工作函”,至于原因,是“要求公司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并充分揭示风险”。这类公司清一色的为“*ST”公司。 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另一个原因是“要求中介机构在年报审计中关注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证券日报》记者经过统计发现,这类公司共有5家。 因“要求公司股东核实并说明股东计划减持有关事项,要求律师出具专项意见”而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司,同样为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