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至27日,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副厅长婉奔·尼可瓦纳春拉一行到潮州对凤凰单丛(枞)茶进行中泰“3+3”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产地考察,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省质监局相关人员陪同考察。 在副市长余鸿纯的陪同下,考察团一行先后前往市区牌坊街天羽茶斋、潮安区凤凰镇大庵村古茶树园、凤凰日月茗茶业有限公司等地开展凤凰单丛(枞)茶产地现场核查,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详细了解凤凰单丛(枞)茶的历史人文、冲泡技艺、产区环境、生产流程等,对潮州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了解,此次中泰“3+3”互认互保中国产地考察包括我国提交的凤凰单丛(枞)茶、德化白瓷、贵州茅台酒3个地理标志产品产地。潮州凤凰单丛(枞)茶于2010年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开始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是一种识别标志,用于表明产品的地理来源,同时作为特定产品的品质证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作为一项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进品牌战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外地理标志产品通过互认互保的方式,可以推动双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交流,提高附加值,保护特色,扩大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