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式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自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中。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宪法中及时反映党领导人民创新的最新成果,是我国宪法的一大特点,也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经验。此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和完善。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以党内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此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国宪法不断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战略步骤,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鲜明提出,中国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在全体人民中强化了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了党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领导。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大家纷纷表示,通过修改宪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时代的必然、实践的必要、法治的必需,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愿望。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