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表决通过,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次国家根本法修改的高度肯定和认同。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的人大代表,之所以对此次宪法修正给予最热烈的掌声,是基于最朴素、最现实、最直接的感触和认知;是结合长期历史经验,出于对个人、民族、国家命运的深刻思考,作出的正确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的根本保障。理解了这些,便不难理解此次修宪何以深入人心,拥护宪法为何成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 宪法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全国人大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过修改。每一次宪法修改的时间节点,无不对应着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每次修宪,都体现着党的治理水平与执政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每一次修宪,都是人民根本利益实现的进一步保证。宪法修正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本次宪法修正,再度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在宪法修正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广泛共识,为全面从严治党、监察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重大事业指明了规范和方向。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面临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同时,新宪法为我们勇往直前保驾护航。这使我们更有信心、更有勇气大步前进。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源源不断的强大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