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宪法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这是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回顾我国宪法发展的历史进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又先后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证明,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成就和经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由此更好发挥了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让宪法成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法治保障。 宪法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也是适应新时代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推动内政外交国防等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产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开新局面、开辟新境界,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又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及时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对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作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将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党和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适应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