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浙江省江山市峡口镇的集市上,一名男子突然昏倒在路边。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当地市民为这名叫杨祖映的男子提供了救助,并给他凑了路费回家。但此后,民警搜索相关信息却发现,杨祖映的名字出现在广东、河北等地的新闻中,且都发生昏倒街头的情况。此消息一出,有网友给该男子冠以“晕倒哥”的名号(据1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常言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纷繁的社会出现一些“奇葩人”和“奇葩事”自然也不奇怪。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多元,用编造各种“悲惨境遇”获取救助施舍,或是处心积虑“碰瓷”讹人等手段,成为不少好逸恶劳者谋生甚至发家致富的方式。他们把社会当成狂飙演技的大舞台,以各种奇葩行为来博得善良者的施舍,抛弃尊严不以为耻更不愿收敛。一但被揭穿又跑另一地故伎重演,这种“寄生”社会善良的灰色生活方式,不但是对爱心救助的一种欺骗,更给社会释放出令人“窒息”的价值观念和负能量。这些行为正呈现出某种蔓延趋势,必需通过法治手段进行有效遏制与清除。 其实,类似像“晕倒哥”这样的事件在各个城市街头乃至人员流动密集的公共场合都不鲜见,装晕者有之,装重病者有之,甚至还有“装残疾”、“装破产”、“装被盗”、“装被抢”等等。目的就是为博得围观者的同情,从而获得施舍和资助。实际上这里面的许多人是受到某些畸形价值观的影响,甘愿放弃劳动和人格尊严来“享受”这种不劳而获的“生活”。 以“晕倒哥”为例,尽管他身材瘦小,但作为30岁的青壮年男子,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双手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境遇。但遗憾的是在他第一次“装晕”得到救助并尝到甜头之后就一发而不可收,先后在全国多地城市“晕倒”,即使被警方揭穿受到了批评教育,依然还是换个地方再次“装晕”。这些寄生社会者除了自身人格扭曲因素之外,更在于其行为“道德管不住,法律管不了”。警方也指出,类似“晕倒哥”这样的人虽然在各地“装晕”骗钱,但一次所骗金额构不成犯罪,在其他一些地方的所骗的数额既难以掌握也不容易取证,只能对其批评教育一番走人了事。 显然,“晕倒哥”又不等同于“专业乞丐”或街头流浪人员,他们这是根据街头场景和身上的钱财状况,随时随地上演“苦情戏”,既不会固定时间更不会固定地点,整个社会都是他们“飙戏敛财”的大舞台。虽然他们的行为尚不构成违法犯罪,但这样的消极生活态度给社会带来的污染显然也不可小觑。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总会有人因各种因素造成突遇困境需要紧急救助,在政府各种救助机制有待完善之前,路人释放爱心在消除他们临时困难的同时,更彰显出人性的闪光和社会的温馨与和谐。 但是当这种欺骗充斥在城市街头,注定会极大灼伤人们的爱心释放,加剧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逼迫”社会走向冷漠。尤其值得思考和认清的是,无论社会经济如何发展,时代如何进步,政府和社会都没有承担对不劳而获者的供养义务,爱心既不应对这种人释放,更不能被其欺骗所灼伤。 健康文明社会不应成为不劳而获者表演“苦情戏”敛财的大舞台。如何完善制度保障和让“晕倒哥”幡然醒悟,确实需要引起社会各方乃至政府相关部门的思考和积极应对。否者,任由“晕倒哥”们在街头倾情演绎并继续欺骗下去,最终会导致真正需要安心救助的人陷入“绝望”。(朱永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