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就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对此,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发挥了三方面作用:一是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实现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的方式管理企业,不再是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从而有利于企业市场化主体地位的确立,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提升效益和效率。 二是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的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投向,通过这个平台,让国有资本更多地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三是更加有利于明确责任,强化监督。通过以资本为纽带进行授权,明晰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有企业这四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正确处理授权经营和加强监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责任,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许宏才说,从授权方式看,通过以资本为纽带,建立了权责利相统一的授权链条,合理确定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有企业的权利边界。 从公司定位来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实现既定目标。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者目标各有侧重。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 从公司运营模式看,这两类公司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不干预所持股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通过管资本方式实现对所持股企业的管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许宏才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试点,选择由财政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中央企业,以及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范围内的企业稳步开展。地方层面,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记者李丽辉) (责任编辑:魏京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