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杨)“当前商业银行监管分类仍然沿用"出身法",按照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来区分,这削弱了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昨日直陈以出身区分银行的弊端。 闫冰竹认为,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题中之义,因为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中小银行的发展不足,阻碍了资金配置的效率与金融体系的竞争活力。 闫冰竹本次提交的三份提案中,有一份关于优化银行分类监管,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提案。闫冰竹建议称,应将我国商业银行划分为四类,即特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型商业银行、小型商业银行,形成合理的结构、鲜明的层次和有序的竞争。在进行分类的同时,还应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和商业银行自身的不断发展变化,对银行业分类实现动态调整,定期评估调整评价标准。 有了合理结构和分类后,闫冰竹认为应通过政策引导,明确各类银行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制定和实施差异化政策,促进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差异化发展。比如引导特大型银行“走出去”,更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