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浙江房价1月份同比上涨4.5%。 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1月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6%,呈现连续10个月上涨态势。11个设区市价格四涨六平一降,上涨城市为杭州、宁波、绍兴和金华,价格分别上涨0.9%、0.5%、0.2%和0.1%;下降城市为台州,降幅为0.2%;其余城市持平。 与上年同月相比,1月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宅)销售价格上涨4.5%,涨幅比上月扩大1.2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价格六涨五降,价格上涨的城市比上月增加1个,其中涨幅较大的为杭州、宁波和温州,价格分别上涨7.1%、4.6%和2.8%,嘉兴止跌回升,价格上涨0.2%;降幅较大城市为台州、舟山和衢州,价格分别下降3.5%、2.1%和2.1%。 本报通讯员 葛小娥 本报记者 张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