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世界中国再启私有化 暂不会大幅调整原有业务 1月6日早间,新世界发展与新世界中国发布联合公告,新世界发展将以每股7.8港元价格向所有新世界中国股东(除要约人及新世界发展)提出股份要约收购,要约总代价约为214亿港元。 新世界发展及新世界中国于1月4日双双停牌,随后市场消息指新世界中国将再启私有化。 最新公告证实,新世界发展确定私有化新世界中国,两者于1月6日上午九时起复牌。截至发稿前,新世界中国股价为7.54港元,开盘后升幅达21.42%。 新世界发展及新世界中国联合宣布,新世界发展全资附属公司义荣企业有限公司将作为要约人,作出一项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以现金支付每股7.8港元向所有新世界中国地产股东(除要约人及新世界发展)提出要约收购,以注销所有尚未行使的新世界中国地产购股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7.8港元的要约价格较新世界中国最后交易日收市价6.21港元溢价约25.6%,较最后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6.07港元溢价约28.5%。 截至1月4日,新世界中国共有已发行股份86.94亿股,其中59.77亿股由新世界发展持有。此外,新世界中国仍有授出的尚未行使购股权3388.5万股,该部分购股权行使价格为2.45-5.42港元。 如果上述购股权在要约截止前未获行使,新世界发展要约收购总代价约为213.2亿港元。如果上述购股权在要约截止前获全面行使,那么新世界要约收购总代价约为214.5亿港元。 新世界发展有意从自身的现金储备中拨支要约所需的现金,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已向新世界发展授出信贷融资约214.67亿港元,可用于提供要约所需的全部现金。 按照公告披露信息,如果要约完成,新世界发展也暂时不会对新世界中国业务进行大幅调整。 公告显示,新世界发展拟于完成要约后继续进行新世界中国的现有业务,并视乎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寻求不同机会以进一步发展新世界中国的现有业务。新世界发展可能会不时考虑由新世界中国以发债或股本融资的方式,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的需要。 新世界发展同时表示,在检讨有关新世界中国地产的业务、架构及方向的战略性选项后可能不时实施的该等变动外,目前无意对其现有营运作出重大变动。除于一般业务过程而可能发生的变动外,新世界发展亦有意于完成要约后继续聘用新世界中国的现有董事及雇员。 新世界中国自1999年7月在港交所上市,是新世界发展内地物业发展的旗舰公司,2015财年合约物业销售额为154.26亿元,物业销售经营溢利为29.36亿港元,较2014财年同比下跌41.3%。 截至2015年6月30日,新世界中国拥有土地储备2299万平方米,分布于内地20多个一二及三线城市。 不过,于2015年12月,新世界中国已先后向恒大地产出售武汉、海口、惠州及贵阳、成都物业,交易金额达208亿元。粗略计算,上述出售项目累计楼面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相关分析师对观点地产新媒体表示,从过往案例来看,上市公司大股东提出私有化的主要原因是认为上市平台价值被低估,对股价和公司现有价值体现不满意。 此次要约收购已经是新世界发展在不到两年时间内第二次尝试私有化新世界中国。早在2014年3月,新世界发展就曾提出私有化新世界中国的议案。 彼时,新世界发展同样以义荣企业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提出以每股6.8港元现金支付要约将新中私有化,作价较新世界中国停牌前收市价溢价32.3%, 新世界发展当时表示,新世界中国未来有庞大的资金需求,但股份的流通量低,且在联交所的成交价较新世界中国每股资产净值存在大幅折让,上市平台通过于公开股市筹集资金的能力有限,而这一情况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大可能有显着改善。 新世界发展认为,公开股本市场未能向新世界中国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建议将简化集团结构;并相信私有化后,新世界中国可透过新世界发展雄厚的财务实力,及以更具竞争力的融资条款借贷,为较大型物业发展项目提供资金。 不过,上述要约议案却在2014年6月提案表决会议上,遭到与会现场人数占优的小股东反对而被否决。 时隔近两年,新世界发展再启私有化,但提出的7.8港元要约收购价较停牌收市价溢价25.6%,溢价幅度并不如第一次方案高。同样地,此次的要约收购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按照计划,关于要约详情的通函预计将于2016年2月29日寄发予新世界发展股东,要约达成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须在新世界发展股东大会上通过。 据披露,郑家纯及郑家成等人将放弃股东大会投票权。但持有新世界发展43.87%股权的周大福企业预计将运用其权利投票赞成上述议案。 值得注意的是,即时要约议案获得通过,按照开曼群岛公司法相关规定,如果根据要约有效接纳的股份少于被要约股份的90%,则此次要约不会成为无条件并将高失效,而新世界中国也将维持港交所上市地位。 换言之,促使要约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能够有效接纳超过90%的要约股份,是新世界发展完成私有化新世界中国的必须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