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 互联网金融在经历爆发式增长的阶段之后,行业发展亟需进入规范整顿阶段。随着十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即将进入实质阶段。 为了能更好地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势,提升各个互联网金融的合规水平,7月29日,由西部金交所、北京通金所联合新华社瞭望周刊社共同举办的互联网金融规范化创新论坛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邀请了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以及百余企业代表参加,共同研讨互联网金融规范创新以及资产证券化对P2P发展的积极意义。 在论坛上,指导意见的出台必然成为学者、专家、业界的讨论重点。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指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一定要基于对互联网金融的科学、正确的认识。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金融,不能只有互联网精神,而是一定要用互联网的技术和精神来做金融,只有这样,才不仅能确保金融渠道的增加,还会产生新的金融解决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赵锡军针对《指导意见》指出,尽管相关监管意见还不细致,有待各个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制定操作性的规章和办法,但是这是对整个互联网金融综合性、全面性的监管规则,具有里程碑作用。按照意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定首先是鼓励创新,然后是防范风险,最后是趋利避害,这是健康发展。 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财政部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运行与财政政策规划组副组长张鹏在论坛上指出,金融行业一旦涉及到资金融通部分都将出现巨大的外部性风险,于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当中应该构建必要的防火墙,分业监管、适度监管一定要扎扎实实的做好。 “在这个过程当中来自于金融服务的部分,我们可以充分地鼓励,充分地推进它的竞争。来自于风险管理当中的风险管理和分散部分可以让它充分竞争和开放,而接下来风险产品的定价产品和风险工具的提供,风险定价机制具有较大的外部性,还必须把它进行严格的准入监管,相应地监管好。”张鹏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需要根据现有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相应来开展管理,来逐步的推进创新和市场稳定之间的平衡。 当然,面对略显严苛的指导意见,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也感受到了监管压力。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认为,未来,90%的平台有消亡的风险,P2P平台如何调整到信息中介上去是当前一大挑战。“首先平台要遵守监管层的要求,然后将担保功能剥离出来,或者重新设立新的担保公司,或者是跟其他的担保机构合作。另外,还有债权转让模式,不能适应P2P借贷的要求,就变成准资产证券化的平台,往交易所的模式走。”黄震为网络借贷平台的转型指出了几条明路。 新华社首席经济分析师陆晓明分析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新规实施,一些P2P公司将从前期的无序生长状态中冷静下来。只有与经济业态紧密结合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才能生存。另外,随着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改善,套利的空间也会逐步的收窄,将大大压缩其生存空间。在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结合发展中,传统金融机构社会融资提供服务的主力军,艰难转型之中,提供越来越多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 作为西部首家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西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东方代表曹琇蓉在演讲中特别介绍了西部金交所在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布局。“我们目标是以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作为预测基本点,实现首年交易规模超过100亿,三年实现交易规模达到2000亿。”曹琇蓉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