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培训名义开会”“高档酒店关注度大,中高端的安全”“一线景区不敢去,二三线成‘新宠’”……去年9月,中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黄山等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记者调查发现,一年多后,公款“开会游”有所遏制,但仍存暗箱操作,借开会、考察、培训、交流、调研等幌子,一些公款“借壳游”“傍会游”等屡禁不止。安徽某景区某高档酒店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到这里来“只有旅游不开会的,没有开会不旅游的”。(新华网12月5日) 一道道严肃的禁令面前,一些人明面上的公款旅游不敢再犯,但却玩起了借开会、培训之名玩“暗度陈仓”曲线挥霍公款的“傍会游”把戏,这的确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反思。 对此,一些专家开出的药方是:推进公开会议费等财政预决算“明细”的公开,甚至要细到每次开会参加的人数、餐饮住宿费用和会场费用等;还有反腐人士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使用,如公布数据还不能看出其中违规之处,建议在单位内部公布明细,由职工监督;还可在知名景区广泛设置鼓励公众监督的公告牌,设立多种举报方式,例如热线、短信号码、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 笔者以为,这些遏止公款“傍会游”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实也能够一定程度上遏止公款“傍会游”的发生。但客观而言,如此监督方式目前在实际中也都在不同地方实施着,可就目前“傍会游”从一线景区向二三线景区转移,和“只有旅游不开会的,没有开会不旅游的”现实看,这些监督方式并没有起到彻底有效的遏止作用。且就监管效率和监管成本来看,这也不符合成本最小化原理。强化监管需要另辟蹊径。 众所周知,按照一般原理,不管是培训会还是工作会,应当都是谁组织、谁召开,费用由谁来向财政打报告请示拨付解决。这样统一解决会议费模式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是,既可以便于集中监督、减轻参会者负担,更可以防止参会者借此夹带顺便滥报滥销会议费以外的不合理费用,比如顺便的旅游支出等。 但在实际中,长期以来开会费用的支付主体不明确和不统一,或者有关组织方已经获得了有关组织会议费用的拨款,但仍故意把费用分解,二次向参会者收取,并协调开具相关发票,导致大部分情况下参会者都得自负路费、住续费、餐费、会议费等。这从根源上为乱开相关发票,套取和报销会议以外的费用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而之所以能够这样做,因有关方面在组织公务人员参加会议时,不能十分明确地说明参会人数、费用项目、费用负担等内容,就可能埋下了借会旅游,通过虚开参会费用发票的途径,实现“合理”报销,躲避财政等监管制度,更进一步促成了“傍会游”的发生。 无疑,这都说明了目前的公款开会费用分担和报销模式还存在可以被利用的漏洞。也提醒有关方面,要想有效遏止公款“傍会游”,不但要强化相关公务会议组织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还要从根本上给公务会议组织和费用负担的相关事宜明确制度和规矩。堵上公款“傍会游”的所有制度和操作漏洞,才可能取得切实的理想效果。(余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