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昨日发布,明确了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中新网10月16日) 成品油价将择机放开为什么最受关注?无外乎这样两个关键因素,一是随着汽车时代的加速推进等,包括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成为与越来越多人息息相关的商品,油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亿万人的直接切身利益;二是在此前国内油价市场价格偏高、涨多降少、油荒频现、挟油要价乱象不断,以及现有国内油品市场格局下,成品油择机放开,油价会形成怎样的走势,能给群众带来多少实际的实惠? 前者无须赘述,重点说说第二个问题。理论上,这样的放开会为消费者带来利好。一方面,早在2013年国家发改委等有关方面就造势要放开原油市场的进口权,而就在上个月商务部公布《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则标志着国内民企呼唤已久的原油进口权放开终于迎来关键性的突破;另一方面,就国内成品油市场的格局看,除了原来的“三桶油”自营加油站之外,还有众多的私人加油站参与竞争,现在有营油大企还在大力推进成品油销售终端的混合经营改革试点。 也就是说,单纯从国内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的国家政策布局看,已然明显打破了原来的“三桶油”垄断独霸天下的局面。有竞争就可能会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对消费而言应该要享受到竞争的红利。 但问题是,就国内原油进口权放开而言,要想有效打破原来“三桶油”的实质垄断局面,至少要有足够符合原油进口资质的企业参与。虽然说此前国内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被要求“近两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新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资质”,实际扼杀民企进口原油可能的要求,被今年商务部的《通知》取消,似乎“很多民企都能满足(原油进口权要求)”,但《通知》同时又要求,申请企业除有对外贸易或进出口经营资格,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还需拥有单套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的常减压装置,并对炼油能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作了一系列规定。 相比以前的原油进口企业要求,这些条件已大大降低,但相对而言这样的条件还不算低,恐怕短时间内仍可能没有足够的私营等原油进口企业进入参与竞争。反过来讲,国内原油进口权被“三桶油”垄断的局面短时间很难打破,竞争的利好也不会短期实现。 事实上也正是这样。据报道,今年2月,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地炼企业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储气设施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截至7月份,已有东明石化、中化弘润等五家炼油企业获得原油进口使用权,配额共计2580万吨。而2015年商务部下发的非国营原油进口贸易配额仅为3760万吨,这与国内每年进口原油动辄几亿吨(2014年为3.1亿吨)相比,仅占一成左右,所谓的竞争效果自然为不足道。 目前,由于我国原油和成品油市场长期被国企垄断,社会等资金很少有进入,包括进口油企、地方炼油、私企炼油以及终端零售环节,私人油品经营管网并没有有效建立等。即便说前国内“三大油企”的成品油市场原则已经放开,并正在实行社会资本等注入的“混改”,但就短期看还是“三桶油”股份、经营权绝对占主导地位,也还没有形成实际上有效打破原有“三桶油”垄断销售等市场的强力竞争局面。 也就是说,即便是原油进口市场放开,除了现有进口资质的一些条件是瓶颈外,短时间内有没有足够的资金和企业投入或加入到原油进口以及进口后提炼、销售等行列,以及能否有效运行以及形成有效竞争格局,都还是一个未知数,需要耐心观察。 在这些市场环境尚未有效改变的情况下,国家放开成品油价审批。消费者当然希望成品油价有一个实实在在的降低,但恐怕是一种奢望。甚至还有理由担心,如此垄断还很严重的油品市场,会不会还可能引起成品油的市场涨价?这有先例可循,譬如国内石油天然气放开后,一些垄断巨头想涨价就涨价,消费者无可奈何;电信资费等的匆匆放开引发的乱象,当是前车之鉴引人深思。 因此要让国内成品油价格放开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就目前国内原油进口、提炼、终端销售等环节看,还需要多部门综合发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去垄断。一是商务、能源等部门要实时更进一步修改原油进口企业的准入规则,让更多的企业愿意和顺利进入;二是要进一步按照国家的要求,扶持出台私人企业进入原油进口、国内油品经营的更优惠措施;三是加大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的监管,谨防大型油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健康、有序、充分的市场竞争局面,通过竞争为消费者带来实惠。否则,油价放开不但不会为消费者带来利好,相反还可能形成意想不到的伤害。(余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