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检察院的一次例行检查,一笔高达881万元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却被府谷县财政局以“检察院正在调查,害怕出问题”为由一直扣留。府谷县检察院表示,当初只是例行检查,并未立案。(1月20日 华商报) 中央财政对污染型工业企业实施停产奖励资金卡在了“最后一公里”,乍听起来匪夷所思,但若地方以“怕出问题”为名,似乎不失冠冕堂皇。只是稍深思之,地方相关部门怕出什么问题呢?莫非落实政策也会出事?显然不是。依笔者看,怕出事、不干事,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 至于为什么让专项资金睡大觉?当地财政部门的答复是,府谷县检察院曾调查奖励资金是否存在套取等问题,所以一直扣留着。这个理由无疑是牵强的。一则,曾调查不能代表一直调查,政府部门有必要在第一时间把资金发放到位。二则,专项资助是否存在套取问题应该早有定调,不能一拖就是两年。事实上,当地检察机关对于本例中的专项资金只是例行检查,并未立案。相信检察机关例行检查的资金不止本例中的专项资金,莫非当地财政局扣留了所有“曾”被检查的资金?这种逻辑显然站不住脚。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负责人怀疑专项资金被挪用,对于这种质疑,当地检察部门倒是应该审查一下。若是没有被挪用,那么当地财政部门就属于典型不作为,要知道专项资金有其特殊性,其落实的效率高低往往决定了相关政策的成效。以本案为例,关停污染企业给予一定补偿本是政策所向,这也是保证企业合理利益与推进企业治污的必要举措,在专项资金的落实上掉了链子,必然属于阻碍了改革。当然,若是挪用资金为真,就应该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责任。 实际上,怕出问题已然成为一些地方不作为的“挡箭牌”,甚至“遮羞布”。一些地方不谋求于“能干成什么”,而费心于“什么可以不干”。浅显的看,干得少出问题的地方,被追着的地方就少。但实际上,不作为、懒作为恰恰是最大的问题,也应该给予追责。 在法制的轨道上办事就不会出问题,凡是动不动就以“怕出问题”搪塞群众的地方干部大抵有两种状态,要么担当精神不足,要么处理新事物的方法不多。无论何种原因,组织部门都应将绕着问题走的干部调整下来,以免改革中的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刘晓飞) |